
来源:广东法迈律师事务所 供稿人:张渊
案情:彭某入职深圳市某有限公司处工作,岗位是自动车床看机员。工资为月薪制,发放形式为现金加银行转账。彭某某每月工作26天,每天工作10个半小时。公司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为其购买社保。2015年7月6日,公司在结算工资时,扣发部分工资。彭某某要求公司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并支付扣发的工资。
本案难点:公司经营不规范,我方主张的金额可能难以实际获得。
律师介入:告知劳动者一方面与公司协商赔偿事宜,一方面收集可以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材料,比如工牌、银行流水清单、外出审批单等等,协助劳动者整理证据,到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在庭审前与公司交涉成功,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处理结果:由于前期准备工作完成得细致,证据收集比较充分,公司在收到应诉材料后与我方达成和解,支付了和解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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