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广东法迈律师事务所 供稿人:陈光东
劳动者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了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的各项权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平等就业的权利;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获得职业的权利。劳动是人们生活的第一个基本条件,是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源泉。劳动就业权是有劳动能力的公民获得叁加社会劳动和切实保证按劳取酬的权利。
2、选择职业的权利;是指劳动者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适合自己才能、爱好的职业。劳动者拥有自由选择职业的权利,有利于劳动者充分发挥自己的特长,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劳动者在劳动力市场上作为就业的主体,具有支配自身劳动力的权利,可根据自身的素质、能力、志趣和爱好,以及市场资讯,选择用人单位和工作岗位。
3、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获取劳动报酬是劳动者持续的形式劳动权不可少的物质保证。
4、休息休假的权利;我国宪法规定,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5、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这是保证劳动者在劳动中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是对享受劳动权利的主体切身利益最直接的保护。
6、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所谓受教育既包括受普通教育,也包括受职业教育。公民要实现自己的劳动权,必须拥有一定的职业技能,而要获得这些职业技能,越来越依赖于专门的职业培训。
7、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我国《劳动法》规定劳动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
8、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
9、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
10、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的权利;
11、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权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12、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有权利必有义务,劳动者的义务是:
1、完成劳动任务的义务;
2、提高职业技能的义务;
3、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的义务;
4、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的义务;
5、解除劳动合同时,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的义务;
6、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承担损害赔偿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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