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广东法迈律师事务所 供稿人:王大应
案情简介
女方和男方2010年登记结婚,2011年2月份生育一子,婚后感情不和,男方多次使用家庭暴力致使女方身体受到伤害,女方曾向派出所报案,后女方无法忍受男方家暴行为和性格,向我所咨询询问离婚、抚养权、抚养费、损害赔偿问题,我所咨询部接待后,就案件管辖问题和当事人诉求问题综合评判,判断感情已经破裂,当事人诉求可以实现,遂接受委托。
律师办案
咨询部办理交接手续后立即转交诉讼部。主办律师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为当事人进行诉讼前期准备、制定诉讼策略、起草起诉状、准备证据材料,女方多次前来我所,为了家庭,为了小孩,不打算离婚,主办律师和女方确认是否不再诉讼,女方称夫妻双方生活也久了,还是有感情基础,加上不想给小孩造成身心伤害,还是先不离婚,如果以后家暴行为还继续存在,将拿起法律武器维权。
案件结果
主办律师尊重委托人意见,办理好相关手续,女方主动撤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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