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广东法迈律师事务所 供稿人:张渊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相关条款,且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在续签劳动合同时,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不应当单方加重劳动者义务,例如相关条款赋予用人单位单方变更权和解除权、限制劳动者的平等协商权,导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和劳动报酬处于不稳定状态,劳动者的地位相比于原合同处于更为不利状态。在此情形下,劳动者有权修订相关条款或拒绝在劳动合同上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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